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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练习: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作者:小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24 阅读: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开始,参加注册会计师的考生也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当中,为了帮助考生复习,常梦网特搜集整理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课后练习题,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和诉讼当事人列置的陈述不恰当的有(  )。

A.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无论何种原因均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 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则应受理此案

D.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则不会被追究承担侵权赔偿;选项C,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

【知识点】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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