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鞍山市招聘东北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4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鞍山市教育局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9年鞍山市教育局招聘计划详见《鞍山市公开招聘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高中教师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八)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公开招聘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13:00-19:00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多功能厅(二)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本人高考成绩复印件1份;
(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鞍山市公开招聘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笔试人员名单》